2011-10-13

想想藝術生態

並不打算在這題目上進行精密探討,只講個人觀察,拋磚引玉。

最近有幸因朋友介紹下到畫廊協助策展工作,開一開眼界,因此有感而發,寫下個人對畫廊的了解,與及從個人的角度如何感到畫廊與藝術發展間的矛盾。

我要強調,當策展人從來都不是我的強項,也不是我的願望。只因對藝術展覽抱有一種懷疑,希望去找找答案。策展人,基本上是指策劃一個展覽的人,為展覽提供閱讀方法的人,又或為整體觀眾群(社會)以展覽為單位表達訊息的人。當然,因應策展人不同的策展方向及與藝術家合作
(或不合作)的方法而衍生出不同的策展風格,使策展人在處理行政事務之餘,帶有其創作的特性,使其獨立於藝術行政的範疇。在藝術生態中,特別在當代藝術生態中,策展人的角色相當重要。

在畫廊(Gallery)的角度看,藝術是一件商品(以下以商品代表畫廊中的藝術品)。當然,商品(不單止於藝術)的定義一直在演變,以最傳統的一種畫廊開始,所進行的是傳統的商品買賣,例子有如賣畫框、鏡架、裝飾用畫作的一種畫廊,顧客和畫廊之間的消費關係只在現金交易的一刻,在商品買賣時,顧客甚少期望貨品會升值,亦不會視這貨品為投資。


隨著商品的模式轉變,畫廊亦可以成為一個不以貨品買賣而賺取收入的單位,其方法是以藝術建立公司形象。以時尚衣飾公司為例,可以透過辦藝術展覽(
intangible goods)(這裡商品是介乎物質和非物質之間的藝術展覽),而提升衣飾的價值(虛假價值),從而賺取利潤。顧客和畫廊之間的消費關係並不只於現金交易的一刻,而在於參觀展覽,看展覽海報,以至畫廊本身的服務和空間設計等形象之後,對其公司本來貨物(衣飾)形象提升,從而願意以更高價錢購買該公司其他產品。這例子中的消費關係相較第一種長,同時消費往往並非直接與藝術品扯上關係,而背後支持這種銷售模式的是一套龐大的數據/數據庫,計算展覽和母公司貨品價格/股價的關係。


Channel Mobile Art 2008 @ Central

Issue x 王天仁(本地藝術家) @ Festival Walk

Agnes b Gallery @ Admiralty

LV 創意情感, 2009 @ Hong Kong Museum of Art (唔知點理解這樣的博物館)




當然亦有一種畫廊是以提升生意網絡而開設的(當然這類畫廊的目標觀眾會定於上流社會),以藝術展覽作為理由,建立選擇商業的目標伙伴,其情況有如高爾夫球會,畫廊的定期開幕為展開商業關係提供平台,而同時畫廊亦會收取來賓的卡片,為自己建立數據庫,支援公司畫廊以外的業務。這例子中顧客和畫廊之間的消費關係並不只於現金交易的一刻,而在於數據庫建立和流通,轉售之上。

但一個畫廊可否同時具有三種特質呢,是可以的。藝術品買賣及投資的一種中介角色相信不用詳加解釋。而畫廊以畫作提升形象的方向亦不必定只存在於與母公司的關係,亦可作為畫廊自身形象的建立。這便可以解釋為何某些商業畫廊時以展出相較難以賣出的藝術作品,如performance , Installation art、或新進/前衛的作品,而非單純地透過經營紀錄選取比較高機會賣出的藝術品,目的是品牌建立。此舉亦有助於擴充畫廊業務,如藝術顧問(art consultant),藝術品投資等高利潤業務範疇。

當然,從宏觀的角度看畫廊,都會保存著相當高業務發展可能性,近年相當流行的Art Fair 便是畫廊的其中一個走向。

請大家不要誤會我在嘗試擁抱或排斥畫廊經營,亦不排除有畫廊並非以牟利為目的。但希望讀者能以多一點角度了解藝術生態。日後到畫廊時對畫廊是如何賺錢之類的問題都會有多一點的想法。

但藝術跟商業之間是否只存在畫廊的類型 ?

 
下星期,將會介紹丹麥視覺藝術組合 Superflex,是如何透過藝術,探索更多藝術和商業之間的可能性。還有商業畫廊以外的藝術空間(alternative art space)如何在藝術生態中尋找平衡。

在五天首爾旅程之後,我希望對這些問題都有更深入的理解。
 
文 : Reds Cheung


Reds Cheung: 畢業於視覺藝術院和文化及宗教研究系,現為獨立視覺藝術工作者。
由創作到生活都希望保存多樣性及批判性。


逢星期四於Vapin 發表